近日获悉,在4月22日美国国会智库CRS发布的EB-5报告中,除了论证现存的投资移民EB-5类别会带来几大风险外,在最后重点提到了一个新的移民类别:创业移民EB-6。 据EB-5行内资深专家EB5Sir分析,鉴于美国国会研究服务部(简称“CRS”)是独家为美国国会参众两院立法委员会及立法委员们提供政策和法律分析的美国官方智库,其报告的权威性、立法前瞻性、客观性和严谨性在美国立法领域无出其右,因此从CRS报告可以洞悉美国未来的立法走向。 创业移民EB-6的概念出现在EB-JOBS ACT(H.R.3370)立法提案中,这一提案建议:当移民申请人在美国成立一家企业,获得了足够投资人的投资或风险投资后,如果企业已经或者正在创造一定数量的就业,则申请人可以获得绿卡。这一移民类型旨在鼓励外国人在美国领导并参与科技创新。 在EB5Sir看来,EB-6与EB-5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投资的资金很可能来自美国境内的风险投资机构,而非移民申请人本人,这使得移民的基本资格从经济实力转向高智商;移民申请人自己管理新成立的企业,而非让区域中心或者第三方机构/个人代替自己管理投资的公司。 “这两点恰恰有效解决了EB-5中经常被诟病的几大风险。”EB5Sir认为,EB-6的资金来源将不再是移民局头疼的问题,而资金的挪用或滥用情况也会随着申请人资金掌控管理权而大幅度减少。 (文章责任编辑:竞技宝测速|竞技宝导航 ) |